关于申报2018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2018-3-13
来源:学会部
点击数: 54921          作者:学会部
  • 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锦科协发[2017]27号)文件精神,2018年市科协、市人社局将继续开展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类(含企业技术创新论文,不含调查性报告、总结性报告)
    2、学术著作类(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成果为2016年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且第一作者单位为我市地域,否则,不可申报。
    2、事业单位作者(第一作者)申报的学术成果必须是正式期刊(指具有统一出版刊号)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企业单位作者(第一作者)申报的学术成果可以是未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3、已获得市(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再参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参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4、保证申报学术成果材料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以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或相关部门为报送单位,并按照理、农、医、工、交叉学科,专业代码从小到大排序,以Word文档形式进行列表汇总报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办统一填写,作者需在申报表的专业代码处填写该成果所属一级学科专业代码。
    2、体现第一作者的只能申报1项成果参评,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务必与出版期刊或出版著作的姓名一致,且作者姓名顺序不得更改,企业申报的未正式出版的成果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按实际完成人顺序填写。申报表封面填写的作者姓名不得超过4人(即:作者少于4人以实际填写,若多于4人只能填写顺序前4人姓名)。
    3、申报成果以外文形式发表或出版的,填写申报表封面上的成果名称时需在英文成果名称后加注中文名称,并填写中文简介(外文论文需附300字左右中文简介,外文著作需附1000字左右中文简介)。
    4、每项申报成果需按要求填写《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附在申报表后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5、需报纸质版:学术论文类成果(发表的需提供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的复印件)、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学术著作类成果需报原著作1部。
    6、需报电子版:Word版格式申报表、匿名学术成果扫描件(匿名学术成果,即:成果扫描件中不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目录及正文处需处理)各1份。成果数量多的还需提供汇总表。
    通知及附件(申报表等)电子版下载: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www.jzast.org.cn
    五、评审程序
    按照《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制定的评审标准,按照学科分类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学术成果进行初评和终评。经初审、初评、终评三个评审程序,最终按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术成果由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
    六、申报时间
    2018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材料报送2018年4月20日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卓  佟宏彦
    联系电话:3126097
    电子邮箱:jzxhb@163.com
    通信地址: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319室
    附件: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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