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市级学会、企业(高校)科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2016-12-16
来源:学会部
点击数: 44052          作者:李卓
  • 各市级学会(协会)、企业(高校)科协:
    为进一步激发科协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科协队伍,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用,不断推动科协事业发展。市科协拟评选2016年度市级学会、企业(高校)科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现将评选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自身工作情况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先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强,工作成绩显著,锐意改革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效果显著;
    2、有效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3、有序推进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扎实推进科技智库建设,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4、广泛开展科普活动,积极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广交科技工作者之友”活动,在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方面作用突出。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协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模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2、在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维,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在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成效显著;
    4、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等方面成绩突出。
    被推荐者应是学会或科协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普通会员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17个,先进工作者25名。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牌,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奖杯。
    三、有关要求
    1、每个单位限推荐先进工作者1名,请将推荐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于12月22日前报到市科协学会部。
    2、评选通知及先进申报表可从市科协网(www.jzast.org.cn“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
    电  话:3126097
    信  箱:jzxhb@163.com
    地  址: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市科协319室)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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