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锦科协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和学术著作,学科范围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领域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并且工作单位在锦州地区(不包括在读学生)。
2.第一作者是事业单位的申报参评学术成果须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第一作者是企业单位的申报参评成果,发表或未发表均可(期间:2019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3.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年获奖成果不再参评。
三、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其它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程序
1.县(市)区科协向所属区域企事业单位转发通知,并负责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向会员单位转发通知,部署申报工作,并负责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其它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
2.申报流程如下:申报人登录市科协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下载成果申报表并填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学会或科协会员可直接报送至所在学会或科协)→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或学会、科协公章)→报送推荐单位(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其它单位相关部门→由推荐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科协)。
3.各推荐单位应对征集到的成果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成果汇总后上报至市科协。
五、申报材料要求
1.《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办统一填写,作者需在《申报表》的专业代码处填写该成果所属学科专业代码。
2.申报人体现第一作者的限报1项成果参评,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务必与出版期刊或出版著作的姓名保持完全一致,且作者姓名顺序不得更改,《申报表》封面填写的作者姓名不得超过4人(即:作者少于4人以实际填写,若多于4人只能填写顺序前4人姓名)。
3.申报的成果以外文形式发表或出版的,填写《申报表》封面上的成果名称时需在英文成果名称后加注中文名称,表内填写中文简介(外文学术论文或技术创新论文需附300字左右中文简介,外文学术著作需附1000字左右中文简介)。
4.每项申报成果需按要求填写《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附在《申报表》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5.企业人员申报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按实际完成人顺序填写,未发表技术创新论文要按照附件2要求的格式报送。
6.需报纸质版:发表的学术论文类或技术创新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成果《申报表》、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未发表的技术创新类成果需提交成果《申报表》、按照要求格式打印的成果纸质版各1份,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学术著作类成果需提交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1部。
7.需报电子版:发表的报送Word版格式《申报表》、匿名成果扫描件(匿名成果,即:成果扫描件中不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目录及正文处需要做处理)各1份;未发表的报送《申报表》,成果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需提交成果汇总表1份。
8.原则上所有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还。
9.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文件及附件(申报表等)电子版下载: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www.jzast.org.cn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电话:3126097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319室
邮编:121000
电子信箱:jzxhb@163.com
5、关于开展2021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投稿邮箱:jzkxbgs@163.com 辽ICP备08005428号-2 建议报错:jzkxbgs@163.com 投诉电话:0416-312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