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3-30
来源:未知
点击数: 78903          作者:未知
  • 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锦科协发〔2017〕27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0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含企业技术创新论文)和学术著作,学科范围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领域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成果为2018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撰写。
    2.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在我市工作(不包括在读学生)。
    3.第一作者是事业单位的申报参评学术论文须公开正式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是企业单位的申报参评技术创新类论文发表或未发表均可;学术著作须正式出版。
    4.申报作者顺序应与实际发表顺序一致,确保作者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5.每人限报1项成果,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6.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7.往年获奖成果不再参评。
    三、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程序
    1.各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向会员单位及会员转发通知部署申报工作,并统一报送;县(市)区科协向所属区域企事业单位转发通知,并负责统一报送;其他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相关部门统一报送。
    2.申报流程如下:申报人登录市科协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下载成果申报表并填表→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推荐单位(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及其他单位相关部门→由推荐单位将材料报送到市科协)。
    3.各推荐单位应对征集到的学术成果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成果汇总后上报至市科协。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办统一填写,作者需在申报表的专业代码处填写该成果所属学科专业代码。
    2.体现第一作者的只能申报1项成果参评,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务必与出版期刊或出版著作的姓名一致,且作者姓名顺序不得更改,申报表封面填写的作者姓名不得超过4人(即:作者少于4人以实际填写,若多于4人只能填写顺序前4人姓名)。 
    3.申报成果以外文形式发表或出版的,填写申报表封面上的成果名称时需在英文成果名称后加注中文名称,并填写中文简介(外文论文需附300字左右中文简介,外文著作需附1000字左右中文简介)。
    4.每项申报成果需按要求填写《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附在申报表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5.企业申报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填写申报表封面作者姓名按实际完成人顺序填写,未发表技术创新论文要按附件2要求的格式报送,未发表的技术创新论文提交申报表、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稿各1份,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需报纸质版:学术论文类成果(发表的需提供出版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的复印件)、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学术著作类成果需报原著作1部。
    7.需报电子版:Word版格式申报表、匿名学术成果扫描件(匿名学术成果,即:成果扫描件中不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目录及正文处需要做处理)各1份。申报成果数量多的单位还需上报学术成果汇总表。
    8.所有报送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9.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文件及附件(申报表等)电子版下载: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www.jzast.org.cn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电话:3126097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319室
    邮编:121000
    电子信箱:jzxhb@163.com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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